关于选聘数学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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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选聘岗位: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一人。  
二、 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1、 符合《西华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两年以上下一级正职岗位任职经历,并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3、 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三年以上。
三、 选拔及考察程序
1、自荐、个人推荐。自荐和个人推荐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自荐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递交书面自荐材料并填写自荐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应负责地填写推荐表并署名。
所需自荐表和推荐表请在学校网页下载。
自荐材料、自荐表和推荐表请于 2005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3:00前交党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按照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学校组成选聘考核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应聘者竞职陈述等形式进行。 
4、民主推荐。根据自荐和推荐情况在适当范围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民主推荐。
5、考察。学校考察组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察。

附件为通告原文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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