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重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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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技司[2006]74号通知精神,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重点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资助的范围主要为高等学校开展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教育部将择优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年;学风端正,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三、项目申报程序
教育部重点项目实行的是限额申报,四川省限额8项,我校限额1项。请各理工科学院推荐1项申报项目,并填写《项目申报简表》,于2006年5月12日前交到科技处(附电子文档)。《项目申报简表》请到科技处网页下载。各申报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推荐上报教育部。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支持的项目申请,教育部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2.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培育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提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须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项目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与预期成果。对擅自修改的,我部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
联系电话:87720087
联系人:陈杨
 
 

                                          200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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