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办事指南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文件要求,为便于报销发票查验与管理,我校财务系统实现了增值税发票实时查验功能。
一、具体功能:1.查验增值税(非定额)发票真伪;2.查验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重复使用。
二、适用范围:1.增值税纸质非定额发票;2.增值税电子发票
提示:各位报账人员可通过财务系统移动端和网页端进行发票查验,以便提高财务报销效率。使用经过财务系统查验的增值税发票报销时,报销业务单会显示出查验结果,报销人员将不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和打印查验结果!!!
三、具体操作
(一)发票查验
1.移动端(推荐使用)
(1)关注西华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并绑定用户,打开【查询/审批】—【我的发票夹】
(2)推荐选择【扫码录入】方式。扫描发票二维码后,发票号码、代码等发票信息会自动填充。
(3)选择【查验】,自动获取到销售方和购买方名称,即表示发票查验结果为真。点击【保存】后即可使用该张发票报销。查验成功后会显示查验状态:“已查验”。
2.网页端
(1)登录云杰网页端。打开【支出管理—我的发票夹】
选择录入方式:
手工录入(自行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校验码等信息)
②上传PDF电子发票录入(主要是指使用电子发票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上传PDF版,系统会自动解析发票信息,点击“保存”,勾选相应发票后点击“操作”
可进入发票查验界面或者选中需查验发票,点击【发票查验】。)
2.查验发票选择【查验】,查验成功后会提示“查验成功”并自动更新发票销售方和购买方名称。查验成功后会显示查验结果,然后返回【我的发票夹】。通过查验的发票,是否查验的属性会自动变成【已查验】。在云杰系统中已查验过的发票不能进行第二次查验。
(二)发票报销使用
登录云杰系统,在【支出管理】创建报销单,选择经费项目、填好基本信息后,在【票据查验】步骤,点击【选择发票】添加已经在【我的发票夹】经过查验的发票。使用经过财务系统查验的增值税发票报销时,报销业务单会显示出查验结果,报销人员将不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和打印查验结果!!!
若有发票查验疑问事宜,请咨询电话:
罗老师:028-87720142
何老师:028-8772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