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巡察方法】确保巡察成果最大化,这五个方面要做好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23动态浏览次数:751

《中国纪检监察报》日前刊文——《抓好五个关键环节 确保巡察成果最大化》。文章指出,市县党委作为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承担者,应重点把握好五个关键环节,确保巡察成果最大化,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01抓好统筹协调环节

巡察是政治监督,巡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这就要求市县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要积极主动抓好统筹协调,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和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为巡察成果精准提供先决保障。抓好统筹协调,首先要建立和落实好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和“五人小组”专门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以及督查督办、追责问责、后勤保障等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其次要出台好组织实施、推进调度、公开公示等真抓真管的有力措施;同时要营造好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浓厚氛围,让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到位、行动自觉,以保障巡察成果出得来、用得好。

02抓好问题整改环节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就是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这样才能真正达到给党的肌体进行健康体检的目的。市县党委要抓好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调度,党委督查部门要严格督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要求他们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优先办理、限时办理、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做到认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效果不长远不放过。要以公开促整改,整改结果既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党内通报,又向社会公布,接受党内、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尤其要对整改不力的推动“再整改”,对一些难以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发现”,对一些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干部强化“再认识”,坚决防止巡察后问题反弹现象发生。

03抓好转化运用环节

对巡察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归纳、分析和研判,转化成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制度,为改革发展稳定助力,实现成果共享,形成合力。如巡察中发现的一些从体制机制方面阻碍发展的问题,要组织专题调查研究,举一反三,解剖麻雀,把问题症结找准,把原因规律分析透,把改革路线图设计好,为推进改革提供详实情况。又如,巡察组能从不同视角考察被巡察单位的班子和干部,并找大量人员谈话了解,对该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评价相对比较客观深入,所以在巡察后侧重了解被巡察单位干部情况显得十分必要,可以优选出一批经得起“巡察”之火淬炼的好干部。转化巡察成果,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巡察,找准“病灶”,开出“药方”,标本兼治,力求实效长效。

04抓好惩处震慑环节

对于巡察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尤其是“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和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必须严格按照“不遮遮掩掩,不回避矛盾,不怕得罪人”的要求,不设上限,不限指标,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露头即打,绝不姑息。要将巡察移交的腐败问题查出来,把歪风邪气打下去,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类”的目的,形成强力震慑,涤清政治生态。此外,还要强化问责,对在组织或者接受巡察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05抓好示范带动环节

市县党委承担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是关键,领导不带头,“只挂帅不出征”,落实主体责任就是无稽之谈。党委书记要担负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统筹、抓调度、抓全面,做到先行一步、下管一级,做好示范、树好标杆;党委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巡察成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督导,全力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把问题线索捋清楚,将整改责任压下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动真碰硬、刮骨疗伤的有力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通过领导示范、以上率下,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挥上下联动监督网的整体作用、综合优势,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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