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学校相关法律事务、依法治校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负责聘请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并管理其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治校能力;
3.协调法律顾问为学校二级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协议提供审核与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4.受学校委托,负责组织法律顾问团代表学校参与协调、办理学校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5.办理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6.协助开展依法治校工作;
7.负责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综合协调和 “废改立”工作;
8.依法受理违纪学生对所受处分、处理的申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