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可以根据通知要求,按辅导员(班主任)布置学生提交作品的类别、数量,并对学生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各学院在6月13日前将本学院评选出的诚信公益短片、诚信公益宣传画、诚信公益短信作品各一件及作品报名表及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二)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上报的作品进行评选并按以下奖项数量及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其中短片、宣传画分别设一等奖 2名、二等奖 3名,三等奖5名,一等奖奖励1000元/件,二等奖500元/件,三等奖200元/件。短信设一等奖 5 名、二等奖 5 名,三等奖5名,一等奖100元/条,二等奖50元/条,三等奖20元/条。
(三)学校评选出的一等奖及部分二等奖优秀作品将上报省教育厅参加全省征集活动。若上报作品在教育厅评选中获奖,学生工作部(处)将按相应奖项的校内评选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学生工作部(处)
201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