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重点支持领域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二)其他项目申报
重点支持领域外的项目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限额
学校综合各单位在校本科生数量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确定《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最终分配名额由基础名额加上核增名额组成。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1.今年上半年公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清理名单中,每撤项1个项目从所在单位基础名额上扣减1个申报名额;
2.2023年获得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的学院申报数增加2个申报名额;
3.2023年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大赛奖项的学院,获奖项数对应增加相应申报名额数(负责人和第一指导教师同一单位计一次,负责人和第一指导教师不同单位分别计一次)。
三、建设经费
项目经费由省财政或地方财政支持,学校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时,学生负责人距离毕业至少两年时间,学生成员距离毕业至少一年时间;
2.项目申报时,已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负责人及第一指导教师不得参与此次申报,第一指导教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研究内容与已立项项目重复的项目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4.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教师,在此次申报中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申报和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各单位按照《西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华行字〔2018〕208号)(见附件2)相关申报要求,于2024年6月2日24:00前在创新创业平台完成申报和审核工作(学生端、指导教师端及学院管理端操作流程见附件3)。
(三)各单位按照申报名额分配数量进行报送,并对项目质量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学校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评审,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省级立项,并推荐不超过上一年度我校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总数2%的重点支持项目。
(四)各单位于6月3日中午12:00前将《西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于系统中下载)纸质档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李思奇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87387396联系地址:办公楼209室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