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身份认定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申请子女择校
1.专家类
在川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高新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计划人选,天府学者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管理期内的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期内的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2.千人计划类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四川省“千人计划”人选。
3.四川省海外高层次人才
仅为办理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的专家。
4.博士后研究人员
仅为在站期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所需材料总共需准备4套,第1套材料除《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入学申请表》外,准备以下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1.申请人身份证;
2.现居住户口薄;
3.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及其翻译件(子女为外籍);
4.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子女与申请人不同户口,但与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
5.能够证明其相关身份的荣誉证书;
6.因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原因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提交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工作的)。
其余3套材料按照《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入学申请表》内填报须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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