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2-24浏览次数:1675
西华大学工作证是我校教职工的工作身份证件,由人事处统一制发、管理,为了加强对工作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职工申请办理工作证,应根据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写《工作证申请登记表》(资料下载人事管理下载),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经人事处审核后制发。 二、教职工的工作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涂改,如有违反,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教职工对本人的工作证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如有遗失,本人应在报上刊登遗失启示。 四、因职务变动等需要更换工作证的教职工,由本人交回原工作证并填写《工作证申请登记表》,写明职务变化等情况,经审核后予以办理。 五、工作证遗失的教职工应及时申请补办,填写《工作证申请登记表》,经审核后予以补证,并交纳补办费15元。 六、教职工调离本校时,应将本人工作证交回人事处。 七、工作证的办理,原则上在每年的三月和十月分两次集中进行。 八、本规定自发文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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