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站点管理员   浏览次数:2618   发布时间:2020-05-13

机械工程学院2020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西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 切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中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3.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复试办法的制定、调剂工作的统一领导、拟录取名单审定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2. 学院成立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的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 复试结束后,须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如考生有申诉或质疑,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学生可以电话联系028-87720507

4.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5.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和复试过程监管。

6.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前,需将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于考生,考生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三、复试科目及要求

1.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掌握复试标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严格按照《西华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 复试科目:

1)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25分钟左右。主要内容为三部分: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②专业能力面试(即专业课笔试),复试科目由考生从《机械原理》、《机电传动与控制》等课程中任选一门但不能与初试专业课程相同,考查专业能力掌握程度,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③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机

械制造技术基础》及《数控机床概论》),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采取在线面试方式,每门科目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每门满分100分,60分合格,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由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3.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能力面试(即专业课笔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

4. 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严格按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拟录取考生。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以下成绩项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初试外国语。

5.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一年。

6.所有专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50分,单科不限;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不限。

五、破格复试

机械工程学院不招收破格生源。

六、复试程序

1.复试系统及面试环境

我院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按要求准备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及早了解使用流程、登录系统并测试面试设备。如果该系统在复试过程中发生故障,将启用其他备用平台,考生应保持手机和网络信号畅通。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确保笔记本、手机均带有功能正常的麦克风、摄像头,台式机须配备音响、摄像头、麦克风,可进行正常的视频通话,并进行提前测试。如果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面试过程考生需全程开启视频,保证面部清晰,不允许带耳机,不得翻阅资料。复试面试全程不允许接听电话,防止意外中断面试视频;关闭QQ、微信等其他即时通信软件;手机开启来电全部呼叫转移,同时注意去掉锁屏及闹铃等设置。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视为舞弊。

2.考生准备复试材料

准备pdf格式扫描的面试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大学学习成绩单。

除以上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的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如考生不参与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2020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通过网络审查核验。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4.其他

学院负责接收所有考生的政审有关材料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定向协议,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考生应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还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调入专业或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3. 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统考英语一、英语二可由高向低调;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由高向低调。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只接收初试科目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考生。

4. 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相同专业调剂遵循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调剂录取原则。

6.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和复试过程监管。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在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5、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学院监督电话和邮箱:028-87720507, 313075259@qq.com

九、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伟

副组长:刘曙光、向中凡

 成 员:蔡长韬、方 晴、张均富、周利平、秦付军、汪 鑫、

 柳在鑫、梁 剑、徐 全、欧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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