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德育成绩的评分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730   发布时间:2015-11-26
《西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修订)》中的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二、三年级研究生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考试、考查课均无不及格。
注: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根据我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研究生在评定奖学金的过程中德育成绩的加分做如下规定:
研究生德育分满分为10分,每名研究生的基础分为8分
注: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者;
2、监考时出现事故者。
减分项:
1、凡是违反校院两级学生管理条例者扣1分/次。
2、在班级集体活动(听报告,班会等)中,无故缺席班级活动者扣0.5分/次
3、对于研究生党员,不按要求或无故缺席党内活动者扣1分/次
4、对于上述2、3条,因协助掩盖其违纪事实、弄虚作假者分别扣0.25分/次0.5分/次;对因监督不严而失职者扣0.25分/次。
5、德育成绩总分不及格者(得分低于总分的百分之六十视为不及格)取消评奖资格。
加分项:
1、对在上一学年中所有考评全勤和未违反校规校纪者加0.5分
2、在学院新媒体中心、学校官方媒体和社会活动中传播正能量,并得到媒体的关注报道者分别加0.5分/次,1分/次,1.5分/次。
3、代表班级、学院或者学校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者分别加0.1分/次,0.2分/次,0.3分/次(累计加分不得超过0.5分)
                                                西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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