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文件
西华行字�2016�39号
关于印发《西华大学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西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经2016年4月7日校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华大学
2016年4月7日
西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充分调动和发挥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及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使优秀成果表彰和奖励科学化、规范化,特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第142号令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设立西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原则上一等奖10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0项。评奖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奖项宁缺毋滥。
同时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把精品成果推向全社会,西华大学社科联还将及时传达和发布省部级、国家级评奖信息,组织优秀成果申报,参加国家、教育部、四川省等评奖工作。
第四条 评奖工作由西华大学社科联负责。由西华大学社科联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事务工作。西华大学社科联办公室挂靠学校科技处。
第五条 凡我校教职工在规定时限内形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西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第六条 下列各类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一)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会科学普及读物、论文集;
(二)在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并具有内部刊号的内部资料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等;
(三)不宜公开发表的,但被省、部级以上国家机关采用、推广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等。
第七条 评奖标准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选题有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新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某些新的认识,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学科建设有一定贡献,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选题有重要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重要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鲜明的新观点,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学科建设有较大的贡献,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选题有重大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所创新,提出了很重要的新观点,填补了某项学科的空白,学术水平高,对学科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上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2、应用研究成果
选题有现实意义,经过调查和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分析和解决问题,为党政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实践中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起了一定作用,可评为三等奖。
选题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经过比较系统周密的调查和研究,有较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选题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经过系统周密的调查和研究,有重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或采用,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效果,社会评价高,在国内、国际上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3、科普读物
观点正确,科学性较强,通俗易懂,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良好作用,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观点正确,科学性强,新颖生动,社会评价好,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观点正确,科学性很强,特色鲜明,发行面广,社会评价高,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4、工具书(含资料书)
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及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的需要,编写的资料内容比较丰富,经过发掘、整理、分析、鉴别,数据准确,编排科学,检索方便,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在省内有一定的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具有较高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对学术交流、学术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得到学术界充分肯定,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具有很高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对理论研究、学术交流起了重要作用,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5.译著(含少数民族文字翻译)
选题正确,译文准确,受到广大读者好评,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选题好,意义大,译文质量高,得到学术界普遍肯定,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选题新颖,意义重大,译文质量很高,得到学术界充分肯定,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6.古籍整理成果
底本恰当,版本搜集比较齐全,征引比较广博,考据比较审慎,诠释准确,立例恰当,方法科学,确有新意,得到学术界好评,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底本恰当,版本全面,征引广博,考据缜密,诠释准确,立例恰当,方法科学,有较多新意,得到学术界普遍好评,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底本恰当,版本齐全,校订精密,考据精详,立例精当,方法科学,具有突出的新意和创见,学术价值很高,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第八条 评奖工作采取作者申请、校内外专家评审,学校社科联审定的方式。具体申报、评审事项由学校社科联在申报当年发布。
申报参评的成果经评审后,由学校社科联办公室予以公告,征求异议,公示期7天。学校社科联办公室负责受理异议和投诉,将对有异议的成果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社科联审定,并答复投诉者。
公示期满后报学校批准,公布获奖名单。
第九条 本着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荣获西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者,学校将授予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金额参照学校奖励文件执行。
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学校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配套奖励。
第十条 申报作者必须根据评奖办法和实施细则,实事求是地申报参评成果。凡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获奖作品,如发现申报者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由学校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和证书,通报批评,并取消下届评奖资格。
第十一条 参加评奖工作的评委和办事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在评奖工作中徇私舞弊、泄露评选情况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加评奖工作资格。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西华大学社科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