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西华大学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西华行字〔2020〕217号)要求,现对合同(含协议,以下同)审核流程及相关事项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合同审核流程
自2021年6月1日起,各类合同签字、盖章前,均需按照合同内控要求,在OA办公系统“我的模板”一栏中填写《西华大学合同审批表》,上传送审合同文本,履行相应审批流程。由于首次开展合同线上审批,在试运行阶段,如遇填报问题请及时拨打87720037、87723344联系反馈。
二、送审合同电子文本要求
1.为便于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修订,请提供可编辑的word文本,不能使用PDF、扫描件、图片等不可编辑的文本格式。
2.合同电子文本以“学院/单位+姓名+合同标题”的形式命名。
3.法律顾问提供常用合同模板(附件1),归口管理单位可提供给需要签订合同的单位参考使用。
三、合同审核反馈时间
提交法律顾问审核的合同文本,需3-5个工作日反馈修改意见,请合理预留合同审核及签订时间。
四、合同签订与盖章注意事项
法律顾问审改后的合同,由党政办公室法律法规科反馈归口管理单位,需上决策会议审批的,由归口管理单位与合同发起单位确认后,提交审核修改过的合同文稿上会。
合同定稿后,由归口管理单位反馈给合同的校内发起人履行合同签订和盖章程序,具体如下:
1.一般性合同(包含但不限于通常的科研、采购、后勤、基建等合同)需由学校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的,经所在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法人代表授权人同意后,由合同的校内发起人履行签字和用印手续。
2.涉及面广、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的重大合同,需由学校法人代表直接签字的,由归口管理单位提交法人代表签署,并履行用印手续。
五、关于印章效力的说明
在合同签署时,合同专用章和学校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一般性科技合同,应在合同中约定“签字后加盖合同专用章生效”,完成审批签字后,可到科技处加盖“合同专用章”。
一般性招投标合同,应在合同中约定“签字后加盖合同专用章生效”,完成审批签字后,可到招投标中心加盖“合同专用章”。
科技处和招投标中心须提高印章管理意识,强化用印管理,梳理审批流程,做好登记备查。
除科技类、招投标类合同外,签署其余合同,在履行用印手续后,到学校党政办公室用印。
附件:1.附件1 常用合同模板.zip
2.附件2 西华大学合同归口管理单位合同管理员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