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公告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29/c431030-40001476.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请在《申报公告》要求的申报材料外加报《申请书》2份。
二、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及审查工作,于截止日期前将汇总好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320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请各单位加强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上报。
2.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或在6月30日前已完成通讯鉴定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审核的可以申请。后者具体日期以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全国社科工作办的时间为准)。
3.申请人填报申报成果字数和最终成果字数时,请以字数为统计单位而非字符数;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要求提交的查重报告,纸质查重报告可只提交数据页,电子版查重报告须提交全文查重版;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凡在申请书中有出版社出具推荐意见的,务必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4.汇总表电子表格严格按照《申报公告》附件3格式制作。申报材料电子版应包含所有申报材料,各申报者请以姓名命名并建立文件夹。电子版请OA发送至科技处王筱莹,邮件标题标注“姓名+202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5.请各申报者在《申请书》表“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提示意见提前代为填写:“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表 “六、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提前代为填写:“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6.未尽事宜详见《申报公告》。
联系人:王筱莹
联系电话:028-87720953
科技处
2023年6月1日
2023.7.3截止:西华大学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的通知.rar
附: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66家)
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九州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外文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军事科学出版社、文物出版社、故宫出版社、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远东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山东大学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南开大学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西南大学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安徽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