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校区关于规范非机动车骑行和停放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4-05-30浏览次数:45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根据西华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校区内自行车、电动车骑行和停放进行严格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校区内提倡不骑行自行车,确需骑行的应遵守校内规则,自行车应停放到指定的自行车停车位,禁止乱停乱放。

2. 校区内禁止骑行电动车(所称电动车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滑板车和未在工信部名录的低速四轮电动自行车,以及参照执行的摩托车)。电动车可停放到校外指定的电动车停车点(校区将在西门和南2门外修建专门的电动车停车点)。

3. 在电动车停车点修建完成前,电动车只能通过西门和南2门出入校区,且要按临时规定路线骑行和指定位置停放。校内临时规定路线为:从西门至西门电动车临时停车点的道路,南2门至周转房电动车临时停车点的道路(见图示),其他道路禁止骑行。校内临时电动车停车点为:西门电动车临时停车点和周转房电动车临时停车点(见图示),其他区域禁止停放。不按规定骑行和停放的电动车,一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不得进入校园。

4. 电动车停车点修建完成后,电动车禁止驶入校园。

5. 悬挂专门标识的工作用电动车和特种电动车可按规定在校内骑行、规范停放。

6. 本公告自2024年6月2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西华大学宜宾校区管委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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