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文件
西华大学2016年关于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严格执行各项民族预科直升录取政策和纪律,公平、公正、合理地选拔民族预科直升学生,加强对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切实做好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规定。
由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担任民族预科直升录取领导工作。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文件以及学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招生计划划分原则
因涉及西昌学院、阿坝师范学院两所学校民族预科学生直升我校,为了公平划分专业计划以供考生选择,我校将根据公布的民族预科直升计划,直升专业,并参考各预科学校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各专业计划到各预科学校。
考生成绩认定原则
成绩由高考成绩和预科学习成绩组成,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50%+学校预科直升考试成绩*50%。综合成绩将作为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的依据。
考生志愿填报要求
每个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填报3-5个顺序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
录取过程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录取,直至各专业计划录取满额为止,不能满足考生志愿将进行志愿调剂。
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如果对录取结果由疑问或异议,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重大问题,报告学校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二零一六年五月
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2016 年5 月 订